个人事项申报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哪些领导要申报个人事项

按照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国家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均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领导干部都要申报哪些个人事项

请参考:

一家国企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前几年他们企业一般只有高管会填报,而这一次要求所有中层都要报告,并且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此事。

一共要申报多少项

14项,含配偶子女是否出国、房产等

对于这次填报,中组部强调在2014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

谭雪记得,她所填写的表格分为表一和表二,共四页。其中表一主要是本人婚姻家庭情况,包括配偶子女是否移居国外、从业情况等。表二主要是家庭收入情况,包括本人和配偶的工资收入、房产情况等。

“需要报告的内容很细致。比如,在报告房产情况时,需要说明房产的来源,还要注明房子是商品房还是福利房或者经适房。如果持有股票、基金等,要提供它们的名称、代码和市值。”谭雪说。

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都查什么

个人申报仅仅是你个人填写资料,你最好是据实填写。可能会抽查,但不会全部查。

领导干部都要申报哪些个人事项

按照现行规定,需要报告的内容共有14项,包括本人的婚姻状况、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情况、子女是否与外国人通婚、子女是否与港澳台居民通婚、配偶子女是否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配偶子女是否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人工资奖金等、本人讲学等劳务所得、本人及配偶子女房产、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的股票基金等、配偶子女是否投资公司、配偶子女是否注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