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陕办发〔2019〕16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共7章38条,以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体制机制。

《办法》主要内容有:一是要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做到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二是进一步强化编制刚性约束,分类明确编制核定责任主体,严控公务用车数量规模。三是分类细化各类公务用车排气量、价格标准。四是要求各地区推进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运用创新举措加强监管。五是强化监督问责,明确了公务用车主管部门5类、使用单位9类问责情形,实现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全覆盖。

《办法》是我省第一部全省层面统一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法规,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的重要实际举措,为新时代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学习宣传、培训督导等形式,抓好《办法》的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