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明确“一户一宅”,是指一户只能拥有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及地上农房。

2、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

3、鼓励镇街重点划定禁建、限建和可建“三区”,其中,名下只有1宗宅基地,且无房、简易房、危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允许在禁建、限建区改建或重建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