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表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上海市(沪)、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福建(闽)、江西省(赣)、山东省(鲁)、河南省(豫)、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广东省(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海南省(琼)、重庆市(渝)、四川省(川、蜀)、贵州省(黔、贵)、云南省(滇、云)、西藏自治区(藏) 、陕西省(陕、秦)、甘肃省(甘、陇)、青海省(青)、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台湾省(台)。

扩展资料:

部分城市简称由来:

1、北京市

简称:京

以省、市、区名称的第二个字为简称的北京有据可查的第一个名称为“蓟”,是春秋战国时燕国的都城。辽金是将北京作为陪都,称为燕京。金灭辽后,迁都于此,称中都。元代改称大都。明成祖朱棣从南京迁都于此,改称“北京”。中华民国时期称为北平,后复称北京。1949年设为直辖市取全称中的“京”字作为简称。

2、天津市

简称:津

由来:以省、市、区名称的第二个字为简称的唐宋以前,天津称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称“直沽寨”。元代设津海镇,这是天津建城的开始。明永乐2年(1404年)筑城设卫,始称天津卫,取“天子经过的渡口”之意。1949年设为直辖市,1965年与河北省合并,1967年,天津恢复设为直辖市。取全称中的“津”字作为简称。

3、四川省

简称:川或蜀

由来:以境内部分地区历史上的行政辖地名称为以省、市、区名称的第二个字为简称的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属剑南道和山南东、山南西道宋设川峡路(注:非川陕路),后分设西川路和峡西路,再分西川路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峡西路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称四川,其间设四川制置使,为四川得名的开始,后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为利州东、西路。

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国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省名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