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口

2、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的家庭)

3、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9平方米

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达到法定婚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二项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