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提供“四证”:

1、其父母的身份证明

2、公安部门办理的本市暂住证

3、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4、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

提供“四证”后,经区县教育局核准同意,根据其居住地可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就学。

入学材料

1、户口本

2、房产证

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4、预防接种本

5、计划生育证明

6、学校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