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对于推荐免试与全国统考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以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学生,本科专业排名前3%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其他推免生获得二等奖学金

以全国统考方式入学的学生,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剩余的奖学金名额的分配。

2、 第二、三年学业奖学金评定采用计分制进行(计分标准见附件)

博士学业奖学金计分:A 科学研究,占60%,学习成绩,占30%,社会实践活动占1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T=A*60%+B*30%+C*10%

科学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计分:A 科学研究,40%,B学习成绩,占40%,C社会实践活动,占20%

计分公示T=A*40%+B*40%+C*20%

专业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计分:A 科学研究,30%,B学习成绩,占40%,C社会实践活动,占30%。

计分公示T=A*30%+B*40%+C*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