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的生存

国家的生存是国家利益中最重要的成份是国家的基本利益,也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国家的生存是国家的基础,没有国家的生存,国家的其他利益就无从谈起。任何一国都是由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领土、国民和政府这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如果缺少了这四个要素的任何一个就不成其为国家。因此,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存,是国家生存利益的基本内容。

(二)国家的制度

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是一国的国民赖以组织起来追求公共目标的前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将对一国回民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促进共同利益的实现能起有效的保障作用。因此,维护本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是一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的发展

让国民能够安居乐业是国家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當在国家生存之余,藉由政策制度最大化国民的经济福利,进一步促进人民的经济发展,同时发展本国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事业等,达成增加国民社会福利之目的,並提供良好国民教育之目标,最终也能为世界的和平、繁荣和正义作出贡献以提升国家于国际社会中的名望与能见度。

(四)国家的特性

保存国家的核心价值同样是一国的重要利益。从国家是国民的生活共同体的意义上说,国家的存在需要国民之间存在着高度的认识上和价值上的认同。这些核心价值不仅渗透于本国的各项制度,而且有助于国民解答“我是谁?”这样根本性的认同问题。没有这种相互认同,国家的存在就失去了精神上的纽带,国家的分崩离析也就成了现实的危险。因此,国家需要本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自身特性的意识形态、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宗教信仰、道德风尚和生活方式等进行维护,以强化本国国民的凝聚力,防止外部异质的价值体系侵蚀本国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