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负责制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通俗说法,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也就是说相关的政府、企事业单位行政首长领导要对全局性、关键性、重要性的工作负总责。

行政首长负责制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种形式,是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从当初设计的本意来说,一把手责任制是为了增强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提高担当的责任。我国的首长负责制是一种适合于中国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责任制。

我国现行制度的体现是: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行政首长可以独断专行或者滥用职权,行政机关或行政部门的重大问题,要由某种行政会议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