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全称省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是指不列入省政府序列,但直属省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机关部门。

比如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

省直单位,一般是指省直部门的下属单位,它已经包含了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种大类。

在行政和财务上直接归属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及所属企业领导的企业叫中直企业,归属某省政府或者省及机关及企业直接领导的企业叫省直企业。这些企业的工商、税务等业务一般由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