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询问如何申请建设“乐养居”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获悉,“乐养居”为公建民营项目,个人不能建设。目前,“乐养居”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主管建设,依据社区老年人口数量规划设置。

近日,记者走访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乐养居”、老城区龙城嘉园社区“乐养居”、老城区北大街社区“乐养居”、西工区市府院社区“乐养居”和洛龙区定鼎门社区“乐养居”看到,这些“乐养居”门头上均有“乐养居”字样,白底红字,非常醒目,室内也张贴有“乐养居”服务项目、“乐养居”活动公示栏、“乐养居”菜品及就餐时间等信息,便于老年人了解。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乐养居”按照名称标识统一、建设规范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考核评定统一的“五统一”标准,打造“乐养居”品牌,形成城市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确保到2022年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该负责人介绍,“乐养居”选址原则上应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环境安全,供电、给排水、通信、卫生、环保等市政条件较好的地方,做到科学设置、因地制宜、层级合理并可持续发展。“乐养居”应确保为公有产权,设施的所有权应归政府、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或国资企业等,或者设施的产权归业主和居民共有但使用权让渡用于开展公共养老服务。

在建设规范上,“乐养居”可通过政府新建、购买、调配、插建、企业共建、开发商配建或使用地政府本级资金租赁等多种方式保障养老服务用房。“乐养居”设施配建面积按照新建居民住宅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已建成居民住宅区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连片配建,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示范性“乐养居”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