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直通车 双语教学 艺术教育 校本课程 课外活动 心理教育

招生信息

收费标准

资助生入学协议

06年秋季收费标准

在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缴费(单位:人民币 )

幼儿部

1、一次性交教育储蓄金25万元。(毕业后按《见证书》规定退款)

2、每学年交教育金2万元。(不退)

小学部

1、一次性交教育金3万元和一次性交教育储蓄金25万元。

(毕业后按《见证书》规定退还教育储蓄金25万元)

2、一次性交教育金3万元和每学年交教育金3万元。(不退)

3、每学年缴纳教育金4万元。(不退)

中学部 (初中升高中需参加厦门市统考)

1、一次性交教育金3万元和一次性交教育储蓄金30万元。

(毕业后按《见证书》规定退还教育储蓄金30万元)

2、一次性交教育金3万元和每学年交教育金3.5万元。(不退)

3、每学年缴纳教育金4.5万元。(不退)

资助生

厦门地区的学生招收条件为:根据当年中考成绩,由确定招收分数线,按分数高低,每年收1万元或2万元。省内其它地区的学生还必须参加本校,择优录取。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生活费用

2、本解释权归属,如有变更,以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