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案件在经过调查以后认为,违法行为人没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不予处罚的决定,不予处罚的决定必须是由办案单位呈请,由县级公安机关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