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护士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是:

1、在门诊部及科主任、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

2、督促并定期检查护士和工勤人员工作质量的完成情况

3、制定工作计划

4、检查各诊室开诊前后的准备工作及卫生宣教工作

5、教育和督促护士改善服务态度,巡视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

6、加强与医生、患者的沟通,及时协调并解决医患、护患之间的各类矛盾

7、督促并检查工勤人员保持门诊环境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8、检查诊治人数的统计工作

9、保管部门的财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