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绿色发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相关规定,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嘉陵江、渠江合川段干流及其所有支流(包括二、三级支流)设为禁渔区,实行常年禁捕,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凡违反者,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据了解,为把禁渔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去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和全面禁捕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计划用2年时间全面彻底完成全区582艘渔业船舶的退捕转产工作。2019年,已完成嘉陵江、渠江合川段水域内的462艘渔业船舶的退捕转产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将完成涪江、小安溪合川段水域内的120艘渔船退捕转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