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考村官。

大学生村官选考试的聘对象为30周岁(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报考人员必须是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4年4月3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在陕西省)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陕西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拓展资料:

大学生村官,是指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职务。很多驻村985村官就主要负责村级电商、村庄信息平台维护、争取地方和国家资金等。

自发探索:

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