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90年开始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我国第一个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是山东威海市。全国卫生城市由中央文明委授予,即中央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委员会,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推介了张家港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掀起向张家港学习的热潮。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迅速掀起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