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合格标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