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一直都存在争议。目前大熊猫暂时被分为熊科大熊猫亚科,但事实上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有人提出应单独分出一个大熊猫科。上世纪五十年代有人提出,将吻长与颧弓的一半对比作为划分熊科与大熊猫科的标准。上世纪六十年代有人提出除头骨中加强咀嚼引起的颧弓宽、项脊高、矢状脊尖外,大熊猫的吻部也比熊短,牙齿与熊存在很大不同。上世纪七十年代有人提出大熊猫牙齿脱换的特点及胎儿尾长的返祖现象都与熊不同。同时出土的化石证据也显示古代熊猫吻更短,现代大熊猫的吻反而比古代熊猫的长。如果按戴维斯“大熊猫是特化的熊”的理论,吻长变化则无法得到解释。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有人对大熊猫进行过染色体分析,认为大熊猫与熊和浣熊都没有相似性——大熊猫的染色体为21对,而黑熊为37对,小熊猫为18对。所以更准确的来说:大熊猫应单独分为大熊猫科,而不是熊科大熊猫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