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行政区划实施的三级制,最基本的是路—州—县最高一级为路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

南宋1142年(绍兴十二年)分路16: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嘉定元年(1208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州级单位有:36府、125州、38军、2监。

县:700多个。

另外在四川南部、湖北西南、湖南西部、贵州东北和广西西部等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近三百个羁縻州、县、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