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的原因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即正常损失,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

存货盘亏的原因有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人为造成的盘点亏损。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及盘盈的转销金额,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