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产权明确,没有纠纷,是可以的。

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好几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