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中国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教师工作岗位。根据规定,高等学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小学分别设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由高到低依次对应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