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各档缴费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巩固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制度,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功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和服务。

全面落实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2020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1202元。落实大病保险提待政策,起付线至10万(含)、10万至20万(含)、20万至30万(含)费用段,支付比例为60%、65%、7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报销政策,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普通参保居民的50%,支付比例在普通参保居民基础上提高5%,取消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