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辖源城区、郊区、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

1988年3月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挂牌办公。

1992年8月河源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成为既可享受山区优惠政策,又可享受沿海开放区优惠政策的地区。

1993年11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县委、县政府驻仙塘木京。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是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地之一。东江自北向南流经市区,新丰江从西向东绕城而过,两江在市区东面交汇,使得整个城市三面环水,看起来象浮在水上的木筏,因此而得名。是粤东北重要的交通枢纽。

河源市是东江流域客家人的聚居中心。“百越”时期,来自江浙一带的越民散居于少数民族之中,对开化粤地起了重要作用。

秦平百越后,迁陕陇之民居粤,带来了黄河文化。此后,凡遇中原战乱,都有一批批的移民进入岭南。这些南迁之民与当地土著民族相互同化,逐步形成了客家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