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引导老同志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传播正能量。

二是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时把他们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在各类媒体上传播正能量。鼓励引导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心态阳光积极、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的离退休干部,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为各地区各部门经得起历史检验、深受群众欢迎的政策举措和发展成就点赞喝彩,用积极声音影响社会舆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在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等。同时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