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成立于1985年。东莞历史上曾先后是宝安、番禺、增城属地,建县时间超过一千年历史,解放初期曾属佛山专区管辖,后属惠阳地区管辖,1985年8月,获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县级东莞市,1988年 1月,经国务院国批准升格为不带县的地级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