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未取得2011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必须于4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点补报名。试点院校自行组织单招宣传。报考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15日。考生到单招院校报考,并仅限报1所单招院校,报考2所及以上的考生将被取消所有报考学校录取资格。7月21日-8月15日,各单招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由各试点学校自行确定,招收相同或类似专业的试点院校可自行协商组织联合考试。8月17日之前,单招院校将考生成绩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专科二批录取结束后3日内(具体规定以考试院规定为准)各单招试点院校进行录取,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办理考生录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