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北宋神宗时的政治改革。主要内容有

一:育苗法,每年官府向农民提供种子或贷款,收货后,农民以20%的利息偿还,此法限制大地主对农民的盘剥,并能增加财政收入。呃二:募役法,征收役钱,用来雇人到官府服役,这限制了官僚地主的特权。

三:方田均税法。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从而使官僚和大地主无法隐瞒土地,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

四: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和兴修水利,促进了农业生产。

五:保甲法,既可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也可以增强国家的军事力量。王安石的新法推行了十几年取得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