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包括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途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开的信息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分工,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明确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本机关的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本级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