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教育体系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大层次。这个分法是比较简明的,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应当保持,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均应以此为统一标准,但是应加以规范。

应当明确,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各自的专业领域、层次重心和教学重点有所不同。普通教育的专业领域主要在知识型专业范畴,教学重点是进行普通文化课教育,层次重心在中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面向这个年龄段大多数的公民。职业教育的专业领域主要在知识型、知识—技能型、技能—知识型专业范畴,教学重点是进行职业能力教育,发展重心是高中阶段和大学专科阶段的教育,面向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公民。

而从整体上看,两者则各有自己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并形成“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和谐关系。 在这三个基本的教育层次之外,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还应当关注学前教育和大学后教育,亦即关注公民一生的受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