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DP指的是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1985年之前,中国大陆对国民经济核算源于前苏联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物质平衡表体系(MPS),1985-1992年逐步与联合国推荐的源于市场经济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接轨。

1992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正式开始在中国实行SNA体系,GDP成了中国最为重要的经济指标。1993年起,国家统计局完全摈弃MPS核算体系彻底转向SNA,这样中国经济增强了与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的可比性。

200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完全规范了GDP数据,发布的GDP分为初步核算数、初步核实数和最终核实数三类,通过各类普查对GDP数据定期修订。自2003年启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至2013年为止,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共经历了三次,历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前期国民经济数据特别是GDP做出修订。

国家统计局从2015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采用分季方式核算季度GDP数据,并公布相关核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