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如签订了签租赁合同,且取得租赁发票,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如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若合同约定,汽油费、停车费、维修费属于车辆租金收入的一部分,该部分收入应并入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该部分不属于租金收入,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员工先垫付,再报销的费用,则不作为个人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