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四川省武胜县。

2、公民在满十六周岁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则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身份证为居民身份的象征,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有关人员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严格遵守法定流程。

4、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以数字512928开头的身份证号码代表该身份证是由四川省武胜县所签发的。

5、居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提交验明居民户口簿,并且完整准确的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当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对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法定规定适当延期。对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