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上公文的本质是论说文。

性质上公文的本质。公文是国家统治阶级实施领导、管理国家、处理公务的文字工具。

公文的本质特征:

①很强的政策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主要是通过公文在军内传达贯彻执行的。这个工具使用得好不好,对党的方针政策在军队中的贯彻执行,对军队建设的成效关系极大。因此,在拟制公文时,一定要有政治头脑,一定不能忽视政治要求。

②法定的权威性。这是区别于一般文章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法定的一级机关根据其权限和职能而制发的,或要求传达,或要求服从,或要求处理,无不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志,不是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可以任意制发的。这一特点要求各级机关不能滥发公文,特别是指挥性公文的制发更要慎重,做到“慎乃出令”,令行禁止,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③体式的规范性。这是机关公文在外观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我们在制发公文时,必须严格按照公文文种和格式办事,不要把体式问题看做无足轻重的小事,更不要独出心裁,进行所谓的“创造”。

④严格的机密性。这一特点是针对公文内容而言的,也是区别于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的又一重要标志。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的读者越多越好,传播得越广越好,而公文却有明确的发文对象,读者是有严格规定的。由于军事秘密主要反映在公文中,加强公文保密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⑤很高的时效性。制发公文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任何问题的解决必须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错过特定的时空,公文再好也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时效性是军队机关公文的生命力所在,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制发公文都必须迅速及时,不失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