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国家早有法律依据。国务院2014年5月1日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