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不可以划转到企业,但可以委托企业代管,实行企业化运营。公共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属于政府,企业应定期将委托代管的资产的核算及管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纳入政府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企业应单独设账、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