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 只是政策不一样,最新的2021年是人才10条政策:

一、南昌“人才10条”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以下政策:

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有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创业扶持、租住人才公寓等政策给予驻昌院校工作经费补贴给予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1、落户奖励: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生活补贴: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驻昌企业或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相关条件,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创业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可申请30万元-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4、购房补贴: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和研发机构名录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有关人才范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明确、作出解释。

二、南昌“人才10条”给予驻昌院校工作经费补贴:

支持鼓励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将给予每年10万-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三、南昌“人才10条”给予驻昌企业供岗补贴:

凡驻昌企业引进大学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将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标准,给予提供就业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