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携带

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并前往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领取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则发放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一)失业保险金

(二)医疗补助金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免费提供一次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