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条内容如下: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