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1、申请人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

2、被申请人就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依据进行答辩

3、第三人就有关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

第二阶段:听证主持人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被申请人举证,申请人、第三人也可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进行质证。

第三阶段:辩论(开始辩论,顺序: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第四阶段: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六、宣布听证结束(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