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MO 1型: 危险货物罐箱

• 闪点低于0℃的液态化学品

• 某些毒性或腐蚀性很高的化学品

• 自燃性货物

• 遇湿会导致危险的货物

• 自行氧化的货物

• 密封压力不超过罐体许用压力的液态货物

• 对装运腐蚀性和非稳定性货物的罐体,要用特殊钢材构成并考虑必要的内衬

• 在65℃时的罐内水蒸气压力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分压力与0.35kg/cm2之和不允许超过罐体的设计压力

• 可以从罐底或罐顶卸出物料

(2) IMO 2型: 亚危险货物罐箱

• 闪点为0℃至61℃且无其他危险性的液态货物

• 某些危险性、毒性或腐蚀性较低的化学品

• 密封压力低于172.4kPa但不超过罐体允许工作压力的液态货物

• 由罐底卸料。

(3) IMO 5型: 液态气体罐箱

• 用于危险性较低的常温化学品

• 非冷藏的液化气

• 由罐底卸料。

(4) IMO 7型: 冷藏液态气体罐箱

• 带隔热层的罐式集装箱

• 装运需要控温的低温液化气体

• 其他液态易腐货物

• 由罐底卸料。

(5) IMO 0型

• 闪点超过61℃的非危险货物

• 无毒型和无腐蚀性货物

• 国际执行机构禁运清单以外的货物

• 液态食品,但闪点超过21℃或酒精含量超过25%的酒类饮品则应使用IMO 1型罐箱装运

• 由罐底卸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