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原则上从市(厅、局)级先进模范人物基础上推荐产生。

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