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省有25个厅部门。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政府机构按精简原则设置了25个厅级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