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每个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住建部1月15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