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以人四种人可直接落户。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45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

2,已连续交纳六个月以上45岁以下的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術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