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高端引领、业绩优先、以用为本。重点引进区外教育名家、教学骨干及紧缺学科人才。引进并集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领军人才,引领并带动全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推进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二、引进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无违法违纪行为

2、 金安区外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和从事一线管理和教学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 经原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6、 具有人才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引进对象

A类:高层次人才

在学科教学、教育科研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师,如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其中,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B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性较强的紧缺学科教师,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以开辟“绿色通道”引进。引进人数根据当年相关学科实际缺编情况确定。

C类:教学骨干

35周岁以下,在外县区公办学校任教五年以上的金安籍教师(金安籍是指其本人是金安户籍或其配偶为金安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本人未婚其父母为金安区常住人口的人员),自愿服务金安教育的一线教学骨干。

三、引进方式

教育人才引进方式采取选调考试和直接调入两种方式。

选调考试引进的人才主要针对C类教学骨干。采取笔试加试讲的方式进行遴选,重点从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选调办法另行规定并公告。

直接调入方式引进的教育人才主要针对A类、B类,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考核,重点从专业素养和能力、逻辑思维、个人专业优势等方面进行评价。

符合《金安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规定条件的人员调入和对支持金安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特殊人员调入,由区委编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每年引进人才的岗位数,根据当年我区教育发展需要,由区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区委编委研究决定。

四、政策支持

1、 对于符合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和《六安市柔性引进市外人才暂行办法》(六发〔2016〕37号)要求的A类、B类教育人才落实相关政策。

2、 拟引进的A类、B类人才调入后可以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原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执行原有岗位级别,若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优先参加评审、聘任拟引进的C类人才在原工作学校受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初级职务中的较高级别自然解聘,由调入学校根据本校的聘任考评细则及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

3、 引进的A类人才在安排一线教学岗位的同时,可以安排适当的学校行政管理岗位。引进的A类、C类人才可直接安排到城区学校任教。

五、保障与管理

1、 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金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

2、 引进的A、B、C类教育人才,纳入金安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3、 编制部门要保证人才引进所需事业编制,财政部门保障引进人才所需经费,纳入教育主管部门年度预算。人社部门要保障A类和B类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需。

4、 A、B、C类教育人才在办理入编时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服务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