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9年11月,江门市下辖3个区,代管4个县级市,共有61个镇,12个街道,1051个村,274个社区。 

197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江门市复改为省辖地级市,受广东省和佛山地区双重管辖。1979年11月24日,江门市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江门市人民政府。

1983年6月1日,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江门市下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五县9月1日增辖阳江、阳春两县。

1984年7月,江门市区分设城区与郊区两个县级区。至1987年末,江门市共辖7县2区。1988年1月,阳江县、阳春县从江门市划出。

1992年4月至1994年2月,下辖的台山、新会、开平、鹤山、恩平五县先后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建制,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江门市代管。2002年9月1日,江门市下辖新会市撤市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