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是算军属的。法律规定,军属是指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义务兵是现役军人,所以其父母等是军属。作为军属,也享受国家许多待遇。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