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但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制度特点:三公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或最后请皇帝裁决。